日前,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,要求其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,对汉江流域兴隆大坝行航道专项养护工程现场开展执法检查,督促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切实保护汉江水生生物资源,优化营商环境。
汉江流域兴隆大坝风光秀美、鱼类丰富。这里是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,也是引江济汉进出口,2023年进行航道专项养护工程以疏浚航道、清理淤泥。今年4月,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收到“益心为公”平台志愿者反映,保护区内存在鱼类异常死亡现象,可能与航道工程施工有关。后经检察机关调查,该工程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但存在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风险。
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、市水利和湖泊局、市农业农村局沟通磋商,并多次开展巡河活动,深入了解航道专项养护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形以及针对船舶污染情形、汉江周边生态环境、资源保护等不同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。
据悉,汉江潜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环境敏感区,是四大家鱼的产卵场、索饵场、越冬场、洄游通道等生长繁育场所,四大家鱼繁殖期一般在4月至7月间。航道专项养护工程主要施工机械为抓斗挖泥船,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会对江汉水生生物造成一定影响,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。
为避免产生的公益损害,保护流域生态,优化营商环境,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。收到检察建议后,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立案调查,向省生态环境厅以及有关教授专家专题咨询,确认该工程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积极推动办理完成。同时监督施工单位一方面严格控制施工时间,最大限度减少施工船舶在水中的往返次数,减少施工期废气排放,保证船舶产生的船底油污水、生活污水、生活垃圾均不排放入工程河段。另一方面合理安排施工数量、位置及挖掘进度,减少对底泥的扰动强度和范围。根据疏浚土质情况,合理安排挖泥机具,抓斗挖泥船采用全封闭防漏抓斗,泥驳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,避免疏浚土坠入航道造成水环境污染。目前,项目已施工完毕,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。
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生态环境保护,预防大于修复。将立足检察职能,通过诉前磋商、现场会议、检察建议等方式能动履职,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,不断推动从源头解决公益损害问题。找准监督点,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行长效“回头看”,持续跟进调查,与相关部门多方联动,多措并举,督促对可能存在的生态损害风险通过日常联合执法、法律宣传等手段予以消除,共同促进汉江生态环境、营商环境大保护。(马煜 王柳 张乾宇)